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鼓楼区位于开封市的中心区域,因明清“钟鼓楼”而得名。东西窄,南北长,呈天鹅型。2005年,下辖8个城市街道。辖区内有千年古刹大相国寺、开封府、包公祠、包公湖以及宋代州桥、朱雀门、明代“草三亭”清真寺和清代“善义堂”清真寺等文化古迹遗址。拥有商业专营街4条,综合商业街13条,商业、饮食、银行等服务网点和机构3万多个,各类集贸市场100多个,是开封市的经济、文化、旅游、商贸和金融中心。鼓楼区历来是开封市的繁华中心区域,北宋(公元960-1126年)时,属内城左厢第一厢的信陵坊、通济坊、宣平坊及右厢第一厢的宣化坊、新昌坊、光化坊,归开封、浚仪(后改祥符)二赤县分治。明代,属开封城的安业坊及新昌坊的鼓楼隅和钟楼隅。清代,属祥符县的第一隅、第二隅和第七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废隅改区,称南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