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鼓楼区位于开封市的中心区域,因明清“钟鼓楼”而得名。东西窄,南北长,呈天鹅型。2005年,下辖8个城市街道。辖区内有千年古刹大相国寺、开封府、包公祠、包公湖以及宋代州桥、朱雀门、明代“草三亭”清真寺和清代“善义堂”清真寺等文化古迹遗址。拥有商业专营街4条,综合商业街13条,商业、饮食、银行等服务网点和机构3万多个,各类集贸市场100多个,是开封市的经济、文化、旅游、商贸和金融中心。鼓楼区历来是开封市的繁华中心区域,北宋(公元960-1126年)时,属内城左厢第一厢的信陵坊、通济坊、宣平坊及右厢第一厢的宣化坊、新昌坊、光化坊,归开封、浚仪(后改祥符)二赤县分治。明代,属开封城的安业坊及新昌坊的鼓楼隅和钟楼隅。清代,属祥符县的第一隅、第二隅和第七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废隅改区,称南区。